关于能量的本体论问题首页

志勰

  • 在能量的定义中,能量表现为物质运动的一般量度。实际上,能量仅仅在物质运动状态发生改变时,才表现为能量的特点,才具有能量的属性。能量作为物质的量度,是反映在物质的运动变化上。

    从相对运动的角度来说,世界上没有物质不在运动,但并不是所有的物质都具有能量的表现。物质的本身具有它本身的特性。只有在物质的存在状态被改变时,或者物质的存在状态发生变化时,我们才知道物质在存在里有能量现象的发生、或者反映物质运动状态的变化、或者物质自身的某些属性发生变化。它本身受外界的作用而发生的变化或者它改变外界物质而它本身存在的变化。对于相互作用的物质来说,运动的相互改变都是相对的。但无论如何,物质的存在状态发生变化,就可以判定物质存在能量的变化。因此,能量的发生,必然和外界物质存在相互作用。这种特点在牛顿第一定律中就确定无疑。

    能量并不是孤立的存在于物质世界,它本身必须通过物质的载体得以实现能量的存在在特点,因此,除了物质存在形式之外的能量本身的存在是不存在的。于是,能量的存在特点就是物质存在状态变化的特点。能量的本体是依赖于物质的存在状态而存在,物质通过其存在状态的变化而成为物质的载体。

    现代科学中的发展已远远超出依据物质的实体采用直观的方法来对物质运动变化进行计算的特点,原子、原子核、高能物理的发展,使我们不能依据直观的方法来对物质事件本身进行运动模式的计算,在微观物理中,我们依据的计算方法大多来源于对物理规律所建立的物理逻辑已确立的数理关系。但是,抽象的思维仍然需要物质事件定义的具体模式进行判断,是什么或不是什么 ,仍然需要对物质状态进行直观的定义。诸如量子论,采用物理统计的原则来实现物理事件的事实与宏观统计的微观事件对应。虽然不失为一种可行性的方法,但是,这需建立在物质本体的定义与微观的描述方法都一一对应的情况下。对物质本身的描述,通过我们建立描述模式的不同,可以找到多种不同的对应方法,但物质本身是唯一确定的。因此,描述方法和事件间的对应,只能适用于事件在描述范围的本身。建立在以此基础上的逻辑外延,是不能保证原物质事件的基本概念是否正确。

    能量的概念最初起源于机械运动,并且能量守恒的建立起源于类似于宗教般的信仰,(参见 焦耳试验只是证明这种信仰是可能存在的,并且仅仅是可能。它只能证明机械能和热能间可以存在能量转化,并且具有确定的转换关系。除此之外,并不能说明什么。

    在现代科学中,能量和物质是等同的概念,并且人们建立了质能守恒关系,这样的逻辑外延是建立在抽象概念之中的逻辑的逻辑,然而,人们并不觉得荒谬。

    随着科学的发展,出现了在科学逻辑体系中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以至于在科学体系中的理论不能统一的局面。这取决于物质世界的原理是否统一、物质是否是统一的物质、以及人们对物质的理解。然而,不论如何, 能量应属于物质本身的一种属性。

  • 1999.9.8

    **********************************************************************************************